未成年人追诉刑责是怎样规定的?
我家孩子还没成年,但是最近出了点事,好像涉及到要被追究刑事责 任。我特别着急,想知道法律对于未成年人追诉刑责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情况下会追究,追究的程度又如何,能不能给我详细讲讲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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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追诉刑责是指当未成年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后,依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刑事追究的相关规定。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有明确规定。
首先,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论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认知和辨别能力还非常有限。
其次,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体现了对严重犯罪的严肃态度,同时又设置了严格的核准程序,确保谨慎适用。
再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对于这些严重犯罪应当承担责任。
最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免除前科报告义务。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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