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进行追诉?
我家孩子还未成年,最近听说他可能牵扯到一起犯罪事件里了。我特别担心,想了解一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上是怎么进行追诉的呢?是和成年人一样的程序吗?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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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追诉是一个涉及多方面法律规定和考量的问题。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追诉”的概念,追诉其实就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活动。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追诉,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有相关规定。在年龄方面,《刑法》第十七条做了详细划分。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要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考虑到他们心智尚未完全成熟,辨别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相对较弱。 在追诉程序上,《刑事诉讼法》设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其中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并且,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这是为了避免犯罪记录对未成年人未来的学习、生活和就业产生过多负面影响,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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