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品房预售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

我打算买套预售商品房,听说要签订预售合同,但我不太清楚合同具体该怎么写。想了解一下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的范本是什么样的,里面都需要包含哪些关键内容,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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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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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简单来说,就是房地产开发商把还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买房人,买房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书面协议。签订这样的合同,能够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来说,也需要包含这些基本要素。 以下为你提供一个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的大致范本框架: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写明房地产开发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等。 买受人:写明购房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地址、联系电话等。 ###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何种方式取得位于某地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证书号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等。 ###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某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项目中的:某栋某单元某层某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等情况。 ###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哪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多少元,总金额多少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多少元,总金额多少元;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多少元。 ###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几种方式按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在某个日期前付清全部房价款;分期付款,分几次支付,每次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其他方式,如贷款方式等。 ###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逾期在多少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几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多少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百分之几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几(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某年某月某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几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逾期不超过多少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几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多少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多少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百分之几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几(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多少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多少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多少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多少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如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视为已交付,此后有关房屋的风险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 保修责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买卖双方可以就一些未尽事宜进行约定,如物业服务的有关情况、小区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等。 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购房者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不理解或者有疑问的地方及时向开发商咨询。如果可能的话,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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