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购房委托代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在按揭购房过程中,当您由于各种原因无法亲自处理相关事务时,可能会委托他人代理,这时就需要签订按揭购房委托代理合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类合同应包含的内容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合同中要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这就好比我们认识一个人,得知道他是谁,住在哪里,联系方式是什么。委托人就是委托别人办事的人,受托人就是接受委托去办事的人。这些信息在合同里清楚写明,是为了以后万一有什么问题,能准确找到相关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条款。 其次,要写明委托事项。在按揭购房委托代理合同中,委托事项就是受托人要帮委托人做的具体事情。比如,受托人可能要帮忙办理购房资格审核、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等。委托事项要写得具体、明确,不能含糊不清。就像我们去超市买东西,得说清楚买什么,不能只说买吃的,不然别人就不知道你到底想要啥。 委托权限也非常重要。这就好比给受托人一把钥匙,告诉他这把钥匙能打开哪些门。委托权限有一般委托和特别委托之分。一般委托是指受托人只能在一般范围内处理委托事务;特别委托则是指受托人可以在特定的事项上有更广泛的权限。在合同中要明确是哪种委托权限,避免以后因为权限问题产生纠纷。 委托期限也需要明确。这就像是给受托人规定了一个任务完成的时间范围。在这个期限内,受托人要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委托事项。如果超过期限,受托人还没有完成任务,可能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费用及支付方式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委托人需要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费用,这就像我们请别人帮忙干活要给报酬一样。合同中要写明费用的具体金额、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比如,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阶段支付,是通过银行转账还是现金支付等。 违约责任也不能忽视。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受托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委托事项,或者委托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都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比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以下为您提供一个简单的按揭购房委托代理合同范本示例: 《按揭购房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欲按揭购买位于[房屋具体地址]的房屋,因[具体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相关事宜,特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 乙方代甲方办理购房资格审核手续,包括提供相关资料、配合相关部门调查等。 2. 乙方代甲方与[银行名称]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办理贷款申请、审批等相关手续。 3. 乙方代甲方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包括缴纳相关税费、领取产权证书等。 二、委托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过程中的特别委托权限,乙方有权代表甲方签署相关文件、协议等。 三、委托期限 本委托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2.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的[X]%,计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在乙方完成全部委托事项后[X]日内,甲方支付剩余的代理费用,计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五、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委托事项,应退还已收取的代理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2.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X]%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甲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签字日期] 受托人(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签字日期] 以上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在实际签订合同前,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快递丢失后赔偿该怎么计算?
- 起诉离婚时三十万存款会怎么判?
- 丈夫被判没收财产,离婚能保住财产吗?
-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补缴医保?
- 老公生育险在外地,老婆在本地能用吗?
- 被执行后新办的卡是否会被冻结?
- 代驾如何解除限速?
-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悬赏公告?
- 户口注销后银行存款还能取出来吗?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可以叠加?
- 因打架导致肋骨骨折,对方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 入室抢劫数额少会怎么判刑?
- 离婚时没有爸爸的小孩会怎么判?
- 什么情况下公司会被申请破产?
- 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和期限是怎样的?
- 动产抵押是指什么?
- 购房落户怎样才能避免户口纠纷问题?
- 恶意诉讼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 员工下班路上车祸死亡企业该如何赔偿?
大家都在问
- 快递丢失后赔偿该怎么计算?
- 起诉离婚时三十万存款会怎么判?
- 丈夫被判没收财产,离婚能保住财产吗?
-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补缴医保?
- 老公生育险在外地,老婆在本地能用吗?
- 被执行后新办的卡是否会被冻结?
- 代驾如何解除限速?
-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悬赏公告?
- 户口注销后银行存款还能取出来吗?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可以叠加?
- 因打架导致肋骨骨折,对方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 入室抢劫数额少会怎么判刑?
- 离婚时没有爸爸的小孩会怎么判?
- 什么情况下公司会被申请破产?
- 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和期限是怎样的?
- 动产抵押是指什么?
- 购房落户怎样才能避免户口纠纷问题?
- 恶意诉讼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 员工下班路上车祸死亡企业该如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