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赔偿项目是根据事故造成的不同损害情况来确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常见的赔偿项目。 首先是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医疗费是指因治疗交通事故所受伤害而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如果受害人因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减少了收入,那么侵权人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治疗和康复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该解释第八条明确,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根据上述解释第九条,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对受害人住院期间饮食费用的适当补偿。依据该解释第十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这在上述解释第十一条中有规定。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还会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是上述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该解释第十三条有相关说明。 若受害人不幸死亡,赔偿项目还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些在上述解释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中有明确规定。 除了人身损害赔偿,还有财产损失赔偿。比如车辆维修费用,当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时,维修车辆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如果车辆因事故报废,那么需要赔偿车辆的重置费用。另外,如果是营运车辆,因事故导致无法正常运营,还需要赔偿停运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