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质保有什么规定?
我前段时间去维修了机动车,但是维修后没多久又出现了问题。我不太清楚机动车维修的质保方面有什么规定,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哪些权益,维修厂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所以来问问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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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质保规定旨在保障消费者在机动车维修后的合法权益,确保维修质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在法律依据方面,《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明确了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这一制度就好比给维修后的机动车上了一个“质量保险”,让车主在一定期限内不用担心维修质量问题。 具体来说,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这里的“质量保证期”是指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一段时间,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如果车辆因为维修的原因出现问题,维修厂是要负责的。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也就是说,不管是先达到规定的行驶公里数,还是先达到规定的天数,只要其中一个条件满足了,质量保证期就截止了。 在质保期内,如果机动车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比如您的车维修后没开多久就出现故障,而且能确定是维修问题导致的,维修厂就应该免费为您重新修理。 如果在质保期内,承修方和托修方就维修质量发生争议,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双方协商解决;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调解;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些途径为车主解决维修质量争议提供了多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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