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被判死缓,就意味着死不了吗?
我有个亲戚犯了杀人罪,被判处了死缓。我们家里人都很担心,不知道这死缓是不是就代表他以后不会被执行死刑了。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死缓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判了死缓就肯定不会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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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也就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是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简单来说,它是对那些罪行严重,但还不必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的一种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也就是说,被判处死缓的杀人犯并不一定死不了。如果在死缓期间,他遵守规定,没有故意犯罪,那么二年期满后会减为无期徒刑或者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但要是他在这期间故意犯罪,而且情节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还是会被执行死刑的。所以,死缓并不是绝对的“免死金牌”,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的表现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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