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破产必须给员工办理失业吗?

我所在的公司破产了,目前正在处理相关事宜。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破产是不是必须要给员工办理失业相关手续呢?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也不清楚后续的流程该怎么走,希望能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公司破产
  • #失业保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公司破产是否必须给员工办理失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公司破产则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当公司破产时,一般情况下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公司破产后有义务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出具相关证明并进行备案,以协助员工办理失业登记和领取失业保险金。这是公司在破产程序中对员工应尽的法定义务之一。 然而,如果员工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比如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等,公司虽然无需协助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但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妥善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等。经济补偿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公司破产时,对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员工,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协助其办理失业相关手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员工,公司也需要依法处理劳动关系和支付经济补偿等,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