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是否可以在立案前进行检查?
我遇到个事儿,税务稽查局还没立案就来我们公司检查了。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法,想知道在法律规定里,稽查局到底有没有权力在立案前就开展检查呢?我担心他们程序不合法,会影响到我们公司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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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稽查局是否可以在立案前进行检查这个问题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明确其权限范围。 从法律角度来看,稽查局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在立案前进行检查的。税务稽查工作的目的在于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中,赋予了税务机关包括稽查局相应的税务检查权。 税务检查权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的重要手段。在实际操作中,稽查局在立案前开展检查,主要是为了获取初步的线索和证据,以判断是否有必要正式立案。例如,通过对纳税人的日常经营数据、纳税申报情况等进行初步核查,如果发现存在可能的税收违法行为迹象,才会启动立案程序进行深入调查。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税务机关有权进行检查的多种情形,包括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等。这里并没有明确限制这些检查行为必须在立案之后才能开展。 所以,稽查局在立案前进行检查是具有一定法律依据的。不过,稽查局在行使检查权时也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要求,不能滥用权力。例如,检查人员需要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等相关证件,以确保检查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这样既能保障税务机关有效履行职责,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又能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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