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人员必须是家属吗?
我遇到个事儿,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采取了留置措施,我不太明白这里面的规定。我想知道,被留置的人员是不是只能是家属呢?这方面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我很想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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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是监察机关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采取的一项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留置人员并不一定是家属。留置措施针对的是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只要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无论其与其他人员是什么关系,监察机关都可以依法对其采取留置措施。也就是说,留置措施的适用依据是被调查人的违法犯罪嫌疑情况和法定情形,而不是基于亲属关系。比如,在一些职务犯罪案件中,可能涉及单位的领导、工作人员等,只要符合留置条件,监察机关就有权对其进行留置,而这些人不一定是家属。所以,被留置人员和家属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关键还是看是否符合留置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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