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的保密协议约定违约金后就必须支付吗?

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里面有保密协议还约定了违约金。我现在有点担心,如果不小心有点小失误,没造成啥损失,是不是也得按协议付违约金啊?我想知道约定了违约金是不是就一定要支付,啥情况下可以不支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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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密协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劳动合同的保密协议约定违约金后是否必须支付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保密协议以及违约金的基本概念。保密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者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其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协议。而违约金则是合同双方约定,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强调的是竞业限制的违约金,对于单纯保密协议的违约金规定并未明确。 从法律原理和司法实践来看,并不是约定了保密协议违约金就必然要支付。如果劳动者违反了保密协议,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方面,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以及该商业秘密具有商业价值,并且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只有这样,才能认定该信息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 另一方面,用人单位要证明劳动者的违约行为给其造成了实际损失。如果劳动者虽然有违反保密协议的行为,但并未给用人单位造成任何实际损失,那么要求劳动者支付高额违约金是不合理的。因为违约金的主要目的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 此外,如果违约金的数额明显过高,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的保密协议约定违约金后,并非必然需要支付。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劳动者的违约行为以及该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并且违约金数额要合理。劳动者在面对不合理的违约金要求时,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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