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过户后债务由谁承担?
我最近接手了一家公司,完成营业执照过户后,突然发现原公司存在一些债务问题。我不太清楚这些债务到底该由谁来承担,是我这个新接手的人,还是原来的公司所有者呢?很担心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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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过户后债务承担的情况需要分不同主体来看。首先要明确,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不能变更经营者,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过户”。而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通过股东变更实现营业执照“过户”,也就是股权转让。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依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只要股东完成了合法的变更手续,公司的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来承担 。 如果公司是以合并的方式进行“过户”,依据相关规定,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要是以分立的形式“过户”,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清偿,但有约定的除外。 从法定代表人角度来说,以变更之日算起,变更前,原法人对以前签发的事项负责,变更后,现法人对公司以后的事项负责。只要该法人在变更后的公司不持有任何股份,原则上就不再对该公司承担责任。不过,如果公司从事违法行为触犯刑法,即使有约定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该约定也是无效的,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总之,具体债务承担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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