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人后必须要垫付医药费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人了,伤者家属要求我垫付医药费,可我经济也不宽裕,有点不想垫。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撞人后是必须要垫付医药费吗?要是不垫付会有啥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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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撞人垫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撞人之后,并没有法律规定必须要由撞人者垫付医药费。 从法律概念来讲,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撞人者和伤者之间形成了侵权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首先有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如果费用超出了保险公司的责任限额,或者车辆没买相关保险,还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先行垫付。所以,撞人者并不是必须要自己先拿出钱来垫付医药费。不过,从道德和实际处理事故的角度来看,适当垫付可能有助于缓和双方矛盾和及时救治伤者。但如果撞人者不垫付,也不会面临违法的直接后果,只是可能会在后续的纠纷处理中面临一些压力。而伤者一方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获得赔偿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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