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款一定要一次性支付吗?
我遭遇了人身损害,对方愿意赔偿,但提出想分期支付赔偿款。我有点担心分期支付后续会有问题,也不确定法律上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款支付方式是怎么规定的,想问下赔偿款是不是一定要一次性支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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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赔偿款并不一定非要一次性支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人身损害赔偿。简单来说,当一个人的身体受到他人侵害,比如被打伤、交通事故受伤等,侵权人就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这就是人身损害赔偿。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支付方式首先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受害人和侵权人能够协商一致,无论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都是可以的。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分几次支付赔偿款,每次支付的时间和金额。 要是双方协商不一致,原则上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这是为了保障受害人能够及时获得赔偿,减少后续的风险和纠纷。但现实中也存在一些情况,侵权人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比如侵权人经济状况不佳,确实拿不出那么多钱一次性支付。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分期支付。不过,为了保障受害人的权益,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比如提供保证人、抵押物等。这样即使侵权人后续不能按时支付赔偿款,受害人也可以通过担保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人身损害赔偿款不一定非要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一般应一次性支付,但存在特殊困难时也可分期支付,不过要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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