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故意伤害赔偿大概是多少万?


在南京,故意伤害赔偿金额没有固定的标准,可能是几千元到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不等。 首先是医疗费,这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要凭借相关凭证给付,如果是外地治疗还需要有转诊单。这部分费用就是实际治疗伤病所花费的开支。 误工费方面,有实际收入的按照实际收入计算,比如您月收入8000元,因伤误工1个月,那误工费就是8000元;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计算。这里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以住院天数来计算。这是为了补偿受害人在住院期间的饮食花费。 护理费,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就按收入计算,无收入按误工标准乘以天数计算,最长不超过20年。这是对照顾受害人的人员的补偿。 营养费则要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比如受伤较重,医生建议加强营养,就会根据情况确定相应费用。 交通费、住宿费需要有记录和凭证才能得到赔偿。 关于精神赔偿金,如果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在刑事判决之后另行起诉的话可以要求。 如果构成伤残,还有残疾赔偿金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总之,故意伤害赔偿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计算,每个案件情况不同,赔偿金额也会有很大差异。 相关概念: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通俗说就是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顺便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定残日:是指伤残鉴定机构对伤者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后出具鉴定报告的日期。在计算一些赔偿项目时,比如误工费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这个日期很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