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就业援助服务流程具体是怎样走的?


南平就业援助服务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与受理:首先,申请人需要到户籍地社区填写《零就业家庭情况登记表》,盖章后报送街道。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环节并打印受理通知书;根据一次性告知单的申报材料内容,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当日转入受理环节。 审查与决定:街道会对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审核、盖章,然后报送区人社局。符合法规规定的,将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不符合法规规定的,则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制证与送达:相关部门会向申请人送达办理结果,比如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时间:上午8:00 - 12:00,下午14:30 - 17:30(冬令时),15:00 - 18:00(夏令时)。 设定依据方面,主要有以下法律规定: - 《就业促进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可以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确认属实的,应当为该家庭中至少一人提供适当的就业岗位。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申请就业救助的,应当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后予以登记,并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基层服务窗口,开展以就业援助为重点的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并承担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服务工作。第四十一条规定,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可以向所在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经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属实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第四十四条规定,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进行登记,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就业援助对象动态管理和援助责任制度,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