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开采是征地还是租地?
我家附近有个矿山要开采,听说开采可能涉及到征地或者租地,不太清楚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我想了解国家矿山开采时,到底是会采取征地方式,还是租地方式呢?它们在实际操作中有啥区别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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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开采既可能涉及征地,也可能涉及租地,这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定。 首先要明确,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这是《矿产资源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的,不管是地表还是地下的矿产资源,其国家所有权不会因为所依附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同而改变。 从征地方面来看,如果矿山开采需要改变土地的权属性质,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供开采使用等情况,就会涉及征地。比如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确需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征地意味着土地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被征地者会获得相应补偿,补偿内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等,并且要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而租地情况也存在。新修订的法律规定,勘查矿产资源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临时使用土地。像露天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占用土地,经科学论证,具备边开采、边复垦条件的,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临时使用土地。这种临时租地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矿业权期限,而且临时使用农用地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恢复种植条件、耕地质量或者恢复植被、生产条件,确保原地类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农民利益有保障。 相关概念: 用益物权:指非所有人对于他人之物所享有占有、使用以及收益等方面的排他性权利,例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以及自然资源使用权等等。 战略性矿产资源: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的划分,我国将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炭、煤层气、铀等归为战略性矿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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