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煤矿占地该如何赔偿?


在农村煤矿占地赔偿方面,首先要明确相关法律规定及原则。《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煤矿占地赔偿一般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一是土地补偿费。如果占用的是耕地,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不过,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规定。比如,某村的耕地被煤矿占用,之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是3000元/亩,那土地补偿费可能就是18000 - 30000元/亩。 二是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例如,某农户家有2亩耕地被占,所在村人均耕地0.5亩,那就需要安置4个农业人口,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3000元/亩,每个安置人口的补助费可能是12000 - 18000元。 三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比如有的地方对于果树等地上附着物,会根据树的种类、树龄等制定不同的补偿价格。 此外,如果征收的是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而且,当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相关概念: 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原则上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给予的补偿。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