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职后找不到工作,需要先拿底薪吗?

我离职后一直没找到新工作,生活上有点经济压力。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下,有没有相关规定说我可以先拿到一定的底薪来维持生活。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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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职薪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底薪”这个概念。在劳动关系中,底薪通常是劳动者在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基本劳动报酬。而离职之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一般情况下原用人单位没有义务再向离职员工支付底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的解除意味着双方权利义务的终结。该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经济补偿和“底薪”是不同的概念。经济补偿是在符合特定条件时,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一次性补偿,比如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且符合法定情形等。而“底薪”是在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期间应得的报酬。 离职后找不到工作,并不属于可以从原用人单位获取底薪的法定理由。不过,如果是在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向社保部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般来说,需要满足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条件。 所以,离职后找不到工作,通常不能从原用人单位拿到底薪,但可以通过申请失业保险金等合法途径来缓解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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