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收法院传票是否需要手持身份证?

收到法院传票了,去签收的时候工作人员让我手持身份证,说要拍照留底。我有点担心个人信息泄露,想问问签收法院传票必须要手持身份证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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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票签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规定签收法院传票时必须手持身份证。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签收传票这一行为本质上是对送达这一程序的确认,证明传票已经送达到了当事人手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相关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在实践中,签收传票时可能会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身份的材料,这是为了确保传票准确无误地送达给了应接收的人。手持身份证拍照这种方式并不是普遍要求的法定程序,它可能是法院为了进一步确认签收人身份、留存相关证据而采取的一种额外措施。如果你对这种方式存在担忧,可以向法院工作人员说明情况,询问是否可以采用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方式,比如出示身份证原件,由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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