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车碰到人,不严重且去医院检查过,还需要赔钱吗?
我骑电车不小心碰到了一个人,看着情况不严重,我也带他去医院做了检查,各项指标都正常。现在对方跟我提赔钱的事儿,我就很纠结,这种情况我到底要不要赔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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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骑电车碰到人,即便情况不严重且已经去医院检查过,是否还需要赔钱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侵权责任。当一个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骑电车撞人这个场景中,如果骑车人存在过错,比如骑车时速度过快、注意力不集中等导致撞到他人,那就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如果经过医院检查,伤者只是有一些轻微擦伤、软组织挫伤等,且医生明确表示不需要后续特殊治疗,只需简单休养即可恢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伤者没有额外的经济损失,例如没有产生误工费(伤者因受伤无法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营养费(为恢复身体而额外补充营养所花费的费用)等,骑车人可能只需要承担检查费用就可以了,不需要再额外进行赔偿。 然而,如果伤者虽然伤势不严重,但因为这次碰撞产生了其他费用。比如,伤者因为去医院检查而耽误了工作,有明确的误工证明和收入减少的证据,那么骑车人就需要赔偿误工费。又或者,医生根据伤者的情况,建议适当补充营养以促进恢复,那么骑车人也需要赔偿合理的营养费。另外,如果伤者的衣物等在碰撞中损坏,骑车人同样需要进行赔偿。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骑电车碰到人不严重且去医院检查过就不用赔钱了,要根据伤者是否存在除检查费之外的其他合理损失来判断。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确定赔偿责任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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