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交通事故需要去交警队吗?
我开车时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双方人都没事,但车有损伤。现在我们还没报警,不知道这种情况需不需要去交警队处理,还是私下协商就行?我不太清楚后续流程,想了解下出现交通事故后到底要不要去交警队。
展开


在出现交通事故后,是否需要去交警队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轻微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并且车辆可以移动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当事人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这种情况下就不一定需要去交警队。比如两车只是轻轻刮擦,双方对责任认定没有异议,就可以当场协商赔偿,然后各自离开。 然而,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就需要去交警队处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在这些情况下,交警部门会进行调查处理,当事人通常需要到交警队配合调查、提供相关信息等。比如发生了人员受伤的事故,交警会对事故进行勘查、询问当事人等工作,当事人就要按照交警的要求前往交警队。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