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到别人是否需要赔营养费?

我不小心撞到了别人,对方去医院检查后并无大碍,但要求我赔偿营养费。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我是否应该赔营养费,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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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养费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撞到别人的情形下,是否需要赔偿营养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表明,如果撞到别人导致其人身受到损害,并且营养费属于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那么撞人者是需要赔偿的。 然而,并非只要撞到人就一定需要赔偿营养费。一般来说,需要有医疗机构的明确意见来确定受害人是否需要补充营养。比如,医院在诊断证明或病历中写明受害人需要加强营养,那么这可以作为要求赔偿营养费的一个重要依据。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也不是随意确定的,通常会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身体恢复需要等因素综合考量。例如,受伤较为严重、恢复时间较长的受害人,其营养费的赔偿可能会相对较高。如果没有医疗机构的相关建议,或者对方主张的营养费明显不合理,撞人者可以拒绝不合理的赔偿要求。如果双方就营养费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事实来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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