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后房子被卖了还需要还钱吗?
我公司经营不善破产了,名下的房子也被拿去拍卖变卖了。现在债权人还找我要钱,说房子卖的钱不够偿债,让我继续还剩下的部分。我就想知道,房子都被卖了,我还需要接着还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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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破产后房子被卖是否还需要还钱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主体,即企业破产和个人破产两种情况来进行分析。 首先来看企业破产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会由管理人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接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房子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被变卖后所得款项会用于偿还债务。如果房子变卖的钱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对于符合规定的普通破产债权,按照比例清偿后,未能清偿的部分,企业通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因为企业是独立的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破产程序结束后,企业主体资格消灭,债务也随之清零。 再看个人破产。目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在部分地区试点。以深圳的个人破产条例为例,债务人经过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免除剩余债务。但这个过程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如果债务人在破产过程中存在欺诈等不当行为,或者不符合免责条件,即使房子被卖了,仍可能需要继续偿还剩余债务。而且在免责考察期内,债务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限制高消费等。如果违反规定,也可能影响免责的实现。 综上所述,破产后房子被卖是否还需要还钱不能一概而论。企业破产通常在程序结束后对剩余债务不再承担责任;个人破产则要依据当地的个人破产法规以及债务人是否符合免责条件来确定是否还需偿还剩余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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