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破产后还需要偿还债务吗?

我经营的公司因为市场环境不好,亏损严重,现在想申请破产。但我担心申请破产后,之前欠下的债务还是得还,那样申请破产就没意义了。我想知道申请破产后到底还需不需要偿还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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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债务人申请破产后,是否还需要偿还债务要根据不同的主体情况来判断。 对于企业法人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业经过破产清算程序,会先由管理人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变价和分配。在支付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包括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以及普通破产债权等。当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按照比例分配给债权人,清偿完毕后,未得到清偿的债务企业不再承担清偿责任。也就是说,企业通过破产程序,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债务负责,完成破产清算后,剩余未还的债务就不用再还了。这是因为企业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而对于个人来说,目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仅在个别地区开展试点。以深圳为例,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个人经过破产程序,在符合一定条件下,部分债务可以得到豁免,但前提是要严格遵守条例规定的限制消费、报告财产等义务,经过一定的考察期。在考察期内,债务人需要将大部分收入用于偿还债务,考察期满且符合条件,剩余的部分债务才有可能不用偿还。如果个人不遵守相关规定,可能无法获得债务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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