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地方交医保是否需要先停办?
我打算换个城市生活,想在新地方缴纳医保。但我不知道需不需要先把原来地方的医保停掉,不停的话会不会有影响,也不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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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地方交医保是否需要先停办,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职工医保,从一个统筹地区换到另一个统筹地区参保,一般不需要先停掉原来的医保。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就是说,你可以直接在新的地方办理参保,之后再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不过,部分地区可能有特殊规定,为避免出现重复参保的情况,建议你在新地方参保前,先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如果是城乡居民医保,通常需要先停掉原来的医保。因为城乡居民医保是按年缴费,一般在当地集中缴费期内缴费参保。如果你要到另一个地方参保,不停掉原来的医保,可能会导致重复缴费。重复参保并不能享受多份医保待遇,还会造成资金浪费。你可以联系原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然后在新的参保地办理参保缴费。 总之,在换地方交医保时,你最好先了解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的医保政策,按照当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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