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刑事案件需要担惊受怕吗?


在取保候审的刑事案件中,其实不用过度担惊受怕。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嫌疑人不用一直待在看守所里,可以在外面等待案件的进一步处理,但要遵守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表明,能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符合一定的条件,相对来说社会危险性较小。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只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就不会轻易被重新羁押。 而且,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司法机关会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最终的结果要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来确定。如果在后续的调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确实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可能会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即使最终被判定有罪,由于犯罪情节较轻,也可能会被判处较轻的刑罚,甚至适用缓刑。所以,在取保候审期间,保持积极的心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才是正确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