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让右原则下,两车都是直行相撞是怎样规定的?
我开车在路上和另一辆车都是直行状态然后相撞了,听说新交规有让右原则,我不太明白这在两车都是直行相撞的情况下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责任到底该怎么划分,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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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交规中,让右原则是一项重要的交通规则判定依据。简单来说,让右原则指的是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且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同时,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当两车都是直行状态相撞时,让右原则就起到了关键作用。如果两辆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等控制的交叉路口直行相撞,根据让右原则,右侧车辆拥有优先通行权,左侧车辆应当让右侧车辆先行。若左侧车辆未让行导致相撞,那么左侧车辆通常会被认定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 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该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所以,在实际发生两车都是直行相撞的交通事故时,交警通常会依据让右原则以及现场的具体情况,如车辆行驶速度、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等,来综合判断事故责任的划分。但让右原则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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