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租的房子被卖了该怎么赔偿?
我刚租了套房子,住没多久房东就把房子卖了,我一下就没地方住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怎样的赔偿,赔偿的标准和方式是啥样的,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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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刚租的房子被卖了,这涉及到法律上“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买卖不破租赁”简单来说,就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转让给他人,原来的租赁关系也不受影响,承租人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使用该房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房东把房子卖了,新的房屋所有人也得继续履行你和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也可能出现一些特殊状况导致你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如果是原房东的原因致使你不能继续租赁,那么你可以要求原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赔偿数额通常要看你们签订的租赁合同里是如何约定的。要是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房东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比如合同约定违约要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那房东就得给你一个月租金的赔偿。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你可以要求房东赔偿你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你寻找新住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像搬家费;如果因为重新租房租金变高了,多出来的租金差价也可以要求房东赔偿。你要保留好相关的费用凭证,以便向房东主张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你首先可以和房东友好协商赔偿事宜。要是协商不成,你可以收集好租赁合同、费用凭证等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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