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八级工伤能获得多少赔偿?
我在宁波工作时受了工伤,鉴定为八级。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能拿到多少赔偿,想了解赔偿的具体数额是怎么算的,都包含哪些赔偿项目,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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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八级工伤赔偿是指职工因工受伤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后,依法可获得的经济补偿。这是为了弥补职工因工伤导致的身体伤害、收入损失等。 在宁波,八级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而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八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在浙江,八级工伤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基数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主要赔偿项目外,工伤职工还可能享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赔偿。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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