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诈骗7000元会怎么判?
我在宁波遭遇了诈骗,骗走了7000元。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这种诈骗7000元的情况会怎么判,能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也让我心里有个底,所以来问问具体的判决情况。
展开


在探讨宁波诈骗7000元如何判刑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诈骗罪的概念。诈骗罪,通俗来讲,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的手段让他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且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而处分自己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在浙江省(宁波隶属于浙江),根据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所以在宁波诈骗7000元,已达到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 通常情况下,对于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诈骗犯罪,法院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幅度内量刑,同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不过,法院在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很多其他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就属于自首,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再如,是否有立功表现,像犯罪嫌疑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退赃退赔的情况也很重要,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还诈骗所得的财物,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也会予以考虑,可能会适当从轻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