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社会危害性是否构成犯罪?


没有社会危害性是不构成犯罪的。犯罪在成立时需要具备危害社会行为、违反法律行为、构成刑事处罚这三个基本特征。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也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特征: 首先,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我国刑法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是因为该行为危害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如果某种行为根本不可能给社会造成危害,就不可能构成犯罪,更不会被惩罚。即便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但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也不能认为是犯罪。所以,没有社会危害性,就没有犯罪,社会危害性没达到相当程度,同样不构成犯罪。例如正当防卫,在客观上可能造成一定损害结果,表面符合某些犯罪构成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社会危害性,所以不构成犯罪 。 其次,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法律上的表现。虽然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但并非所有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只有被刑法禁止,且具有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其他有社会危害性的民事、经济和行政违法行为,只能用相关法律调整,不能适用刑法认定为犯罪。 最后,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犯罪行为同其他违法行为一样,都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要承担刑罚处罚后果。应受刑罚处罚也是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如果一个行为不应受刑罚处罚,那就意味着它不是犯罪。 这三个基本特征紧密结合、不可分割。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其他两个特征由社会危害性派生而来。司法机关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要全面考量这些因素。 相关概念: 社会危害性:指犯罪分子的行为对社会和人民利益的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确定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重要考虑因素。 刑事违法性:犯罪的法律特征,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法律上的表现。 应受惩罚性: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若一个行为不应受刑罚处罚,就不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