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医疗事故医院是否需要赔偿?
我之前在医院看病,治疗后身体出现了一些问题,医院鉴定后说 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我觉得我的身体状况变差和医院的治疗有关,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就算不是医疗事故,医院需不需要对我进行赔偿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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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中,即便经认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但在实际情况里,存在不属于医疗事故却仍需医院赔偿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意味着,判断医院是否要赔偿,关键在于其是否存在过错。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如果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比如违反了告知义务、注意义务等,也需要对患者的损害进行赔偿。举例来说,医院在手术前未充分告知患者手术风险,导致患者在术后出现一些本可提前知晓和预防的并发症,即便这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范畴,但由于医院未履行告知义务存在过错,患者可以依据民法典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医院在诊疗过程中使用了不合格的医疗器械或药品,给患者造成损害,即便不构成医疗事故,也应承担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患者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医院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自己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不是医疗事故并不代表医院一定不需要赔偿,关键在于医院是否存在过错。患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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