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取贿赂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想了解下,如果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收了贿赂,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立案呢?我身边好像有类似的事,有人收了别人给的好处,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达到立案标准,所以想具体了解一下。
展开


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取贿赂在法律上主要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而该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所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司法机关一般会予以立案追诉。 此外,这里的贿赂不仅仅局限于金钱,还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像提供房屋装修、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等。具体数额以实际支付的资费为准。 如果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按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来定罪处罚。这就意味着,只要是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了不正当好处,并且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就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