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内容有哪些?

我在处理一些经济犯罪相关案件时,听说有个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我想了解这个通知具体都包含哪些内容,这些内容对经济犯罪案件的审理会有怎样的影响,希望能有专业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是一份对经济犯罪案件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文件。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中一些主要内容以及相关法律解读。


### 关于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纪要》中对于贪污罪的主体认定进一步明确,除了典型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纪要》在此基础上,对于一些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的主体身份认定问题进行了规范,比如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从而构成贪污罪主体等。


### 关于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纪要》对于“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构成要件进行了详细解读。“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具有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如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时,根据他人提出的具体请托事项,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具备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纪要》的规定使得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受贿罪的认定更加准确和清晰。


### 关于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纪要》对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情形进行了明确。包括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了挪用公款罪的基本构成和处罚标准,《纪要》进一步细化了该罪的认定标准,有助于准确打击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


### 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纪要》对于“不能说明来源”的情形进行了列举,比如行为人拒不说明财产来源;行为人无法说明财产的具体来源;行为人所说的财产来源经司法机关查证并不属实;行为人所说的财产来源因线索不具体等原因,司法机关无法查实,但能排除存在来源合法的可能性和合理性的。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纪要》的规定为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标准。


### 关于渎职罪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纪要》对于渎职罪的主体认定、“徇私”的理解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在主体认定方面,对于一些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了各种具体的渎职犯罪,《纪要》进一步明确了这些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和处理标准,有助于准确打击渎职犯罪,维护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总之,《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内容对于准确认定和处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生病致使信用卡逾期11个月,这种情况该如何与银行进行协商呢?

我因为生病,信用卡已经逾期11个月了,现在经济上确实有些困难,一时半会儿还不上欠款。我想知道具体该怎么和银行协商,比如协商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有没有什么注意事项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试用期工作二十天不辞而别会有工资吗

我在试用期工作了二十天,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没和公司打招呼就直接走了。心里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下,公司会不会给我发这二十天的工资。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我这种试用期二十天不辞而别的情况有没有工资呢?

违章停车是否可以申请取消?

我之前停车的时候被判定违章停车,收到了处罚通知。但我觉得当时的情况有些特殊,附近实在没有合适的停车位置,而且停留时间也很短。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违章停车的处罚可以申请取消吗?具体该怎么做呢?

签授权中心是否有风险?

我打算和一个授权中心签合同,可心里一直犯嘀咕,担心会有风险。我不太清楚签这种合同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会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签授权中心到底有没有风险,有哪些方面的风险呢?

孩子跟爸爸姓,户口能上在妈妈名下吗?

我家孩子是跟他爸爸姓的,现在我想把孩子户口上到我名下,不知道这样行不行。我和孩子爸爸都挺担心手续会很麻烦或者根本办不了,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规定上来说,这种情况能不能给孩子上户口到我名下。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是怎样规定的?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没法工作,收入也没了。我想了解在这种交通事故中,赔偿误工费是怎么算的,需要什么证明,有哪些相关规定。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

财务负责人如何解绑企业?

我是一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现在不想继续担任这个职位了,想把自己从企业财务负责人的身份中解绑出来,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想问下在法律规定里,财务负责人要通过什么流程和方式才能成功解绑企业呢?

肇事逃逸没有伤亡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我前段时间开车时因为一些原因,在发生事故后没有伤亡的情况下逃逸了。现在心里特别忐忑,不知道这种情况会面临怎样的处罚,也不清楚具体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什么?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在处理财务税务相关事务时,看到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这个词,不太明白它具体指的是什么。它包含哪些税种?是怎么计算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有什么影响?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什么是应税凭证名称?

我在处理税务相关事务时,看到有应税凭证名称这一项,但我不太明白它具体指的是什么。我想知道它在税务申报等场景里到底代表啥,是有特定的一些类型,还是有别的定义呢?希望能有人给我解释清楚。

如何判断注册阿里云商标是否可用?

我打算注册一个跟阿里云相关的商标,但是不确定能不能用。也不知道从哪些方面去判断它是否符合规定,害怕注册了不能用还浪费时间和精力,想知道判断注册阿里云商标是否可用的方法。

是否可以往社保卡里存钱?

我有一张社保卡,不知道它除了用于医保结算等功能外,能不能像普通银行卡一样往里面存钱呢?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和情况。

营运证漏检会怎么处罚?

我有一辆营运车辆,之前因为太忙忘记给营运证做年检了,现在才发现已经漏检了。我特别担心会受到严重的处罚,想了解一下营运证漏检在法律上是怎么处罚的,处罚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呢?

合伙制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的基本区别是什么?

我打算创业,在考虑是采用合伙制企业形式还是公司制企业形式。但不太清楚这两种企业形式有啥基本区别,比如在责任承担、决策方式、利润分配这些方面,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下的区别到底是怎样的。

探视权一方不给带孩子出去该怎么办?

我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之前和对方也约定好了探视时可以带孩子出去。但最近对方突然反悔,不让我带孩子出去了。我很苦恼,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带孩子出去探视的权益,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结婚欠债离婚后由谁来偿还?

我结婚的时候因为办婚礼等事情欠了一些债,现在和另一半感情不和准备离婚,不知道这些结婚时欠下的债务离婚后该谁来还,是我一个人还,还是两人一起还呢?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领了双女户证后又生了一个孩子还能继续领取相关待遇吗?

我之前领了双女户证,一直享受着相关的政策待遇。但最近家里又新添了一个孩子,我就有点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继续领双女户的相关待遇。想问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可以自行到法院起诉吗?

我和别人有点纠纷,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不想请律师,想自己去法院起诉,但是不太确定自己能不能这么做,也不知道有什么要求和注意事项,所以想问问能不能自行到法院起诉呢?

现在是否可以直接离婚?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实在过不下去了,想尽快结束这段婚姻。但不清楚现在法律规定能不能直接离婚,还是要经过什么流程,心里很着急,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敲诈十万未遂并殴打他人该如何量刑?

我遇到点事儿,有人想敲诈我十万块钱,没成功之后还动手打了我。我想知道这种敲诈未遂还殴打的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判刑?我应该怎么做来维护自己权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