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的通知内容是怎样的?

我之前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现在涉及到损害赔偿问题。听说有个《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的通知,我想了解下这个通知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对我的赔偿案件会有怎样的影响,能帮我解决哪些赔偿方面的疑问。
展开 view-more
  • #交通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是为了正确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依据相关法律制定的重要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中一些关键要点。 首先,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赔偿责任的划分是核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意见(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不同情形下的赔偿责任分配。比如,如果存在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情况,各机动车的保险公司应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对于损害赔偿的范围,《意见(一)》也做了明确规定。损害赔偿不仅包括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还包括财产损失赔偿。财产损失通常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车辆贬值损失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车辆因事故受损,其维修费用应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进行赔偿。 再者,关于诉讼主体的确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正确确定诉讼主体非常重要。《意见(一)》明确了在不同情形下,如车辆借用、租赁、挂靠等情况下,责任主体的确定规则。一般来说,谁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谁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在车辆借用的情况下,如果借用人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且借用人有过错的,借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如明知借用人无驾驶资格仍出借车辆等,车辆所有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意见(一)》还对一些特殊情况做出了规定。比如,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或者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依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意见(一)》进一步明确了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考量因素,如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 总之,《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对于规范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当事人应依据相关法律和该《意见(一)》的规定,合理主张自己的权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