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中护士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我是一名护士,在工作中担心出现医疗事故。想了解下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从法律角度来看,我会承担哪些责任呢?是民事方面、刑事方面,还是行政方面的,具体的责任划分是怎样的,心里很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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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中,护士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民事责任方面,它是指护士因自身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时,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虽然赔偿主体是医疗机构,但如果护士存在重大过错,医疗机构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护士进行追偿。这意味着护士可能需要为自己的过错行为,在经济上对医疗机构进行一定的补偿。 行政责任方面,这是由卫生行政部门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护士给予的处罚。根据《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违反法定义务情形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例如,护士如果不按照规定查对、执行医嘱,或者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等,都可能面临行政处分。 刑事责任方面,当护士的行为构成犯罪时,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了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护士在工作中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如错误用药导致患者死亡等,就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罪,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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