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赠与法定撤回权行使的对象是什么?

我之前把自己的一套房子赠与给了亲戚,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我想撤回赠与。但我不知道我能对哪些情况行使法定撤回权,是只要是我赠与出去的都可以吗,还是有特定的对象要求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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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撤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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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领域,赠与法定撤回权是一个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它指的是赠与人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有权撤销之前作出的赠与行为。那么赠与法定撤回权行使的对象具体包括哪些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赠与法定撤回权行使的对象并不是随意的,而是有明确条件限制。 对于第一种情形,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比如实施了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等严重违法行为,赠与人就可以针对之前赠与的财产行使法定撤回权。例如,甲将一辆汽车赠与乙,但乙却故意伤害了甲的近亲属,此时甲就有权撤销对乙的汽车赠与。 第二种情形,当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时,赠与人也能行使撤回权。扶养义务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等。比如,丙年老体弱,将自己的房产赠与了有扶养能力的丁,但丁却拒绝照顾丙的生活,也不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这种情况下丙就可以撤销对丁的房产赠与。 第三种情形,若赠与合同中约定了受赠人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而受赠人不履行该义务,赠与人同样可以撤回赠与。比如,戊赠与己一笔资金用于开办一家公益性质的图书馆,并约定己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图书馆的建设和开放,然而己却没有按照约定履行,戊就可以撤销这笔资金的赠与。 需要注意的是,赠与人行使法定撤回权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进行,超过这个期限,撤回权将消灭。同时,赠与人行使撤回权应当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总之,赠与法定撤回权的行使对象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情形来确定,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法律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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