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的子女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吗
我从小被收养,现在亲生父母来找我,要求我赡养他们。可我从小和养父母一起生活,亲生父母对我没尽过抚养义务。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有没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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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收养的子女通常没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收养关系。收养是一种法律行为,当收养关系成立后,会在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形成拟制血亲关系。这种关系就如同亲生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养子女要对养父母尽赡养义务,同时也享有继承养父母遗产等权利。 其次,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意味着,从法律上来说,养子女对亲生父母不再负有赡养义务。他们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已经被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所取代。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不过,虽然法律上没有赡养亲生父母的强制义务,但从道德层面来看,有些人可能会基于亲情等因素,选择对亲生父母给予一定的帮助和照顾。但这属于个人的道德选择,并非法律强制要求。所以,一般情况下,收养的子女无需承担赡养亲生父母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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