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相互扶养的义务指的是什么?
我和我爱人结婚几年了,最近我生病没法工作,没了收入,可我爱人却对我不管不顾,也不给我钱看病生活。我想知道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的义务到底是啥样的,我这种情况我爱人是不是有责任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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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相互扶养的义务,简单来说,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要相互照顾、在经济上要相互供养。当一方出现困难,比如生病、失业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时,另一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这意味着,如果一方确实处于需要扶养的状态,而另一方拒绝提供帮助,那么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用。 判断是否需要扶养,通常要考虑多种因素。比如一方是否因为客观原因(像生病、意外等)失去了劳动能力或收入来源,并且没有其他足够的经济支持来维持基本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应该承担起扶养的责任。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另一方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对方履行扶养义务。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确定扶养的方式和费用数额等。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保障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让夫妻在生活中真正相互扶持、共度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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