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我向法院起诉离婚了,可对方不同意。我实在和对方过不下去了,现在这种情况让我很苦恼,不知道该怎么才能顺利离婚,想了解法律上对于这种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是怎么处理的。
展开 view-more
  • #起诉离婚
  • #不同意离婚
  • #离婚调解
  • #感情破裂
  • #离婚判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起诉离婚而对方不同意时,这是很多人会遇到的法律问题。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起诉离婚的基本概念。起诉离婚,就是夫妻中的一方向法院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由法院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当一方起诉离婚而对方不同意时,法院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是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目的是希望夫妻双方能够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矛盾,看看是否还有和好的可能。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可能达成和好协议,继续维持婚姻关系;也可能达成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有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例如,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法院会倾向于判决离婚。但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也不用灰心。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在判决不准离婚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在六个月后,如果有新的情况或者理由,或者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原告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 在整个过程中,证据是非常关键的。起诉方要尽可能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分居的相关证据等。这样才能在法律程序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尊重法律程序和法院的判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