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单方面离婚,通常指的是一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这和双方自愿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是不同的方式。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的一方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状中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还要阐述诉讼请求,也就是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同时要说明起诉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接着是审理阶段。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要在收到副本后的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会对案件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一是调解后双方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二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是调解无效,进入审判程序。 然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