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博推广给人玩被捉了佣金要退回给受害者吗
我之前不懂事帮人推广网络赌博,现在被捉了,心里很害怕也很后悔。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赚的那些佣金要不要退还给那些参与赌博输钱的人啊?我就想弄清楚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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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博推广被捉后,佣金一般是不需要退还给受害者的。首先要明确,网络赌博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在赌博活动里,赌资、换取筹码的钱以及赢得的款项都算是赌本 。按照法律规定,这些赌本要依法追缴,而赌具、违法所得以及专门用于赌博的财产、工具等都要依法没收。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里的责令退赔主要是针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但在网络赌博中,参与赌博的人输掉的钱本身就是用于非法的赌博活动,并不属于合法财产,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从这个角度说,推广者的佣金不需要退还给参与赌博输钱的人。 另外,《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了赌博相关犯罪的量刑,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推广网络赌博赚取佣金就属于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推广者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即便不需要把佣金退给参与赌博输钱的人,也要面临法律对违法所得的处理,比如没收等措施。 相关概念: 赌资:用作赌注的财物、兑换筹码的货币以及赌博所获财物等都属于赌资。 违法所得:通过违法犯罪行为获取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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