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窃听卡搜集出轨证据被骗,那么出轨证据都包括哪些呢?


在法律中,出轨证据有多种类型。首先是当事人的陈述,比如出轨方自己承认出轨的话语 。 书证方面,像出轨方写下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或者双方涉及出轨事实的书信、日记等,这些书面材料明确记录了出轨相关内容,“白纸黑字”若能清晰反映事实或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证明效果较好。 物证,例如出轨方与第三者亲密接触留下的物品,像在出轨方处发现的第三者的私人物品等。 视听资料,包括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照片、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显示两者婚外情关系的录像等。但要注意,自行安装拍摄设备获取录像等视听资料时,不能侵犯他人隐私和违反法律规定,否则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电子数据,比如手机短信、通讯软件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不过这类证据存在保存困难、稳定性差以及难以证明发送方和接收方身份等问题。 证人证言,周围邻居、朋友等知晓出轨情况的人提供的证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所以在收集出轨证据时,一定要确保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尊重他人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当事人陈述:就是涉及案件的人对相关事情的讲述。 书证: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 物证:以物品或者痕迹等物质实体的外形、质量、规格、痕迹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视听资料: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反映的声音、图像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料。 电子数据: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证人证言: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鉴定意见: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给出的意见。 勘验笔录:司法人员对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勘查、检验后所作的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