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居间合同?

最近在接触一些合同相关事务,对居间合同不太明白。想具体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居间合同到底是怎么定义的,涉及哪些方面的规定,和其他合同有啥不一样,希望能有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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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里,居间合同指的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简单来说,居间人就像是一个中间人,他的任务是给委托人找到签合同的机会,或者帮忙促成签合同,然后委托人要给居间人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明确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里的中介合同,在实际生活中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居间合同。 比如在二手房买卖时,你去找房产中介公司帮忙找合适的房子并促成交易,这个房产中介公司就是居间人,你就是委托人。如果中介公司帮你找到了合适的房子,并且最终你和卖家签了购房合同,那你就得按照约定给中介公司支付报酬。 再举个例子,婚姻介绍公司也是居间类型中的一种。它接受一方或者双方的委托,为其寻找合适的交往对象,努力促成双方建立恋爱关系甚至步入婚姻殿堂,若成功,委托方可能就需要向婚姻介绍公司支付一定费用。 从法律特征上看,居间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和诺成合同。这意味着居间合同成立的关键在于委托人和居间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不一定要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也可以,而且不以交付什么东西作为成立前提。同时,居间合同还是双务、有偿合同。就是说居间人要为委托人办事,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媒介合同的订立,委托人就得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另外,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居间报酬,但从当时情况看,居间人不获得报酬就不会提供居间服务,那就可以推定委托人承诺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相关概念: 居间人: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委托人:给付报酬的一方 。 报告居间:只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 。 媒介居间: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进行介绍或提供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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