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三金和领证的顺序是怎样的?
我和对象打算结婚,现在面临买三金和领证的事儿,不太清楚这两者有没有先后顺序要求。不知道是 先买三金再领证,还是先领证再买三金,在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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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买三金和领证的顺序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来理解一下“三金”,它一般是在婚姻习俗里,男方送给女方的金饰品,像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等,通常被看作是一种彩礼性质的财物。而“领证”指的是男女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这个时候起,夫妻关系才被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这里强调的是结婚登记的程序和效力,但并未涉及买三金和领证顺序的问题。
从实际情况来看,买三金和领证的顺序更多是受各地风俗习惯、家庭协商等因素的影响。有些地方习俗是在订婚时就买好三金给女方,之后再选择合适时间领证结婚;也有些是先领证成为合法夫妻,再去购置三金。无论哪种顺序,都不会影响婚姻的法律效力。不过,在涉及三金的财产性质认定时,如果是在领证前购买,一般会被认定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要是在领证后购买,若无特殊约定,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处理买三金和领证的顺序时,双方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家庭意愿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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