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换了,原来的法人还要承担什么责任?


首先,我们要明确“法人”在法律上的概念。法人不是指具体的人,而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而大家通常所说的“法人”,其实准确来讲是“法定代表人”,也就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并不影响法人本身对外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公司的债务等责任主要由公司的财产来承担,不会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主体。也就是说,公司的债务通常由公司来偿还,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然而,原法定代表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仍需承担责任。如果原法定代表人在担任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比如滥用职权、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其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原法定代表人在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那么即使法定代表人更换了,原法定代表人可能仍要对该欺诈行为负责。 另外,如果原法定代表人在任期内违反了公司章程或者法律规定,损害了公司或者股东的利益,公司或者股东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原法定代表人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重要管理人员,同样适用这一规定。 此外,在行政责任方面,如果公司在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存在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如偷税漏税、环保违规等,相关行政部门可能会对原法定代表人进行处罚。 综上所述,法人更换后,原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继续承担责任,但如果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则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