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出国打工工伤赔偿期限是多少天?

我出国打工时受了工伤,现在涉及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从申请赔偿到拿到赔偿款一般需要多长时间,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出国打工工伤赔偿期限有没有明确规定,这个时间大概是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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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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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出国打工工伤赔偿期限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工伤赔偿流程所涉及的几个关键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时间,它们共同构成了整个赔偿期限。 首先是工伤认定阶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阶段。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最后是赔偿支付阶段。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具体支付时间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但一般来说,在完成相关手续后的合理时间内会进行支付。如果双方对赔偿金额等存在争议,可能会进入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一般为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一般为6个月,简易程序为3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出国打工涉及到国内外法律适用的问题,如果所在国家有关于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可能需要综合考虑国内外法律的适用情况。同时,不同地区在具体操作和时间执行上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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