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外墙面的所有权归谁?
我买了套商品房,最近小区要在外墙做广告,我就想知道这外墙面的所有权到底归谁。是归我们业主个人,还是归开发商,又或者是全体业主共有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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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外墙面的所有权归属是一个涉及众多业主利益的重要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理解这个问题的关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里的共有部分就包含了商品房的外墙面。通俗来讲,就是业主买了房子,房子里面属于自己的空间是专有部分,而像外墙面这种大家都要用到、和整个建筑相关的部分就是共有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商品房外墙面属于建筑物的公用设施,所以从法律规定上明确了其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由于外墙面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那么全体业主对于外墙面就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例如,如果要在外墙面上设置广告牌等商业利用行为,需要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或者由业主委员会来决定相关事宜,并且所获得的收益也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个别业主或者开发商擅自利用外墙面进行盈利活动,这就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商品房外墙面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这是基于法律规定对业主权益的一种保障,全体业主应当共同维护和管理这一共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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