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的未登记的离婚房屋应判归谁所有?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有套房子是父母出资买的,但还没登记。现在我俩都想要这套房子,不知道法律上这种情况会把房子判给谁,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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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父母出资的未登记的离婚房屋应判归谁所有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并且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这里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而父母出资购房,其性质可能有多种,可能是赠与夫妻双方,也可能是赠与一方,还可能是借款给夫妻购房。 对于父母出资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有相关规定。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是未登记的情况,就需要综合考虑出资的目的和用途。若能证明是为了子女结婚居住使用而出资购房,在离婚时,结合实际情况,有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屋判给出资方子女。 要是双方父母都有出资,虽然房子未登记,但根据实际出资比例,在离婚分割时可能会按照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的权益。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法院还会考虑其他因素。 法院在判决房屋归属时,除了出资情况,还会考虑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比如哪一方在离婚后更需要居住该房屋,有没有抚养子女等情况。如果一方抚养子女且没有其他合适的居住场所,法院可能会在房屋分配上给予适当倾斜。 此外,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如果一方经济条件较差,在分割房屋时,法院也可能会从保障其基本生活的角度出发进行判决。 总之,父母出资的未登记的离婚房屋归属问题是一个复杂的情况,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最终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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